如果我们试图总结联合国系统内关于人权的众多表述,那么可能就是:基本商品就是基本权利。确实,过去有一种对待人权的旧方法,它只关注“消极”的政治权利,而对“积极”的生存权表示怀疑。例如,有人认为我们不应该关注经济或社会权利,因为这会分散人们对政治权利的注意力。然而,政治哲学家亨利·舒在其著作《基本权利》(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97 年)中有力地证明了这种区别是不合逻辑的。
也正如常识所表明的,即使是“消极”的政治权利也需要采取积极行动,例如提供人身安全服务、法律服务和司法服务。此外,当个人严重被剥夺生活必需品时,他们不可能有效地行使政治权利。坦率地说,过早死亡的人没有任何有效的政治权利。
舒尔将基本权利定义为必须实现才能享有其他权利的权利。因此,能够避免严重但可预防的疾病将是一项基本权利,因为它将阻止患病者有效行使其权利。舒尔将安全权和生存权列为基本权利的两个主要类别。重要的是,这两个类别反映了“免于恐惧的自由”和“免于匮乏的自由”,而这两者正是新兴的人类安全概念的基础。底线是基本权利是存在的,需要采取积极行动才能实现。
基本权利的实现(和人类安全)是通过提供基本商品(即满足人类客观需求的商品和服务)来实现的。基本商品 医生数据 包括营养食品、清洁水、卫生设施、医疗服务、教育服务、住房、电力和人类安全服务。由于基本商品的匮乏会对弱势群体的福祉产生巨大影响,因此这种匮乏是对基本权利的侵犯。然而,事实证明,基本商品的匮乏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存在。
基本商品包括营养食品、清洁水、卫生设施、医疗服务、教育服务、住房、电力和人类安全服务。
约有 8 亿人遭受长期饥饿,即他们没有获得足够的营养来维持正常的生活。
超过7亿人无法获得改善的饮用水源。
约有24亿人无法使用清洁安全的厕所,近10亿人露天排便。
每年约有 600 万婴儿和儿童死亡,其中大部分是由于可预防的原因。
全国6.5亿小学适龄儿童中,约有2.5亿人没有掌握基本的读写和算术能力,成年文盲人数超过7.5亿。
一个经常被引用但无法证实的统计数据是,至少有 10 亿人无法获得适当的住房,其中约 1 亿人无家可归。
约有11亿人无法用上电。
每年有五十万人死于武装暴力。
解决这些匮乏问题的迫切性在现有的人权语言中得到了强有力的支持。1948 年《世界人权宣言》在第 25 和 26 条关于生活水平的条款中提到了基本物品的供应,这些考虑在 1966 年《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得到重申。此外,还有 2010 年联合国大会关于享有水和卫生设施的人权的决议。